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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燙髮劑化粧品品質及溴酸鉀成分調查
 
連美華 陳玉盆 黃明權 鄒玫君
    第一組 摘要
為了解市售燙髮劑之品質,自96年1月至4月止,由各縣市衛生局於美髮院、美容美髮 材料行、百貨行等處抽樣,共抽得檢體68件,參照化粧品衛生試驗法註解所載檢驗方法予 以檢驗。檢驗項目包括第一劑pH值、鹼度、硫醇基乙酸(Thioglycolic acid)及其鹽類之 鑑別及含量測定,第二劑pH值、溴酸鹽鑑別及含量測定等。檢驗結果分別依據衛生署燙髮 劑使用限量公告及禁用溴酸鉀成分公告予以判定,結果顯示皆符合上述公告基準。外盒包 裝或容器標示檢查方面,不符規定者63件,包括國產品55件,輸入品6件,未標示國別者2 件,佔抽驗總件數之92.6%;不符規定項目以全成分標示不全最多,有54件(佔79.4%), 注意事項標示不完整次之,有35件(佔51.5%),由於燙髮劑屬含藥化粧品,產品需標示許 可證字號,惟本計畫抽驗檢體中21件許可證字號已註銷或逾期。標示不符及許可證字號註 銷或逾期產品已送交地方衛生機關,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理。
 
前 言
 
愛美是人類的天性,自古以來人們就使用不 同的方法或束、或編,或染、或燙來改變頭髮造 型。燙髮的方式從古埃及時代物理性的熱燙到現 今以化學藥劑冷燙,技術的進步使得燙髮型式也 不斷的推陳出新,如彈性燙、離子燙、平板燙、 陶瓷燙、熱塑燙等等,然而不管是何種燙髮方 式,燙髮劑的使用皆是必須的。燙髮劑的劑型可 分為冷燙及熱燙二種,其原理皆是先將頭髮之雙 硫鍵打斷,塑造成所需之捲度時,再接回雙硫鍵 固定成型即可(1)。
 
近年來市場上之產品多以冷燙 二劑式為主,衛生署為簡化及有效管理,分別於 86、87及89年公告第一劑以硫醇基乙酸,第二劑 以溴酸鹽類當作主成分之冷燙二劑式基準(2-4),作 為產品衛生安全之規範。 依據國際癌症中心(IARC)在致癌分類上, 溴酸鉀係屬Group 2B之可能人體致癌物,衛生署 於94年公告燙髮用第二劑禁止使用溴酸鉀成分(5) 。
 
燙髮劑多為氧化還原劑,其pH值相對於人體 頭髮、皮膚之弱酸性而言,刺激性較大,使用不 慎易造成頭皮發炎,灼傷,因此衛生署於84年公 告冷燙劑至少應加刊之使用時注意事項包括:
 
1. 若不慎濺及眼睛請直接以大量清水沖洗後送醫 處理、
 
2. 限用於頭髮,不得作其他用途、
 
3. 使用 過程中若有過敏、刺激等異常現象,請即停止使 用、
 
4. 頭部、臉部、頰部等地方有腫痛、傷口或 皮膚病時,請勿使用。
 
5. 本品限外用應置於孩童 伸手不及處、
 
6. 每次使用後均應徹底洗手等6項 (6) ,以保護消費者。
 
本局曾於73、74、79、82、83、 87及93年 度分別針對市售冷燙劑品質進行調查,品質不符 規定比率分別為90.0、80.0、95.7、62.0、42.5、 5.7及3.6%(7-13) ,其中87及93年度為衛生署86年5 月20日公告「燙髮劑之抽驗或品質調查,依據公 告限量為品質判定基準」之後所進行之調查,經 檢測結果,品質不符公告限量之比率即降為5.7 及3.6%。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化粧品之安全性,本市售燙髮劑化粧品品質及溴酸鉀成分調查局96年度再次針對市售燙髮劑之品質及94年公告 燙髮用第二劑禁止使用之溴酸鉀成分進行調查檢 驗。
 
材料與方法 一、檢體來源:
本調查之檢體係由各縣市衛生局,自96年1月 至4月間,於美髮院、美容美髮材料行、百貨行等 處抽樣,共計抽得檢體68件,其中國產品59件, 輸入品7件,未標示國別者2件,委由台灣檢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檢驗。
 
二、試藥與材料:
㈠器具及材料
                    三角錐瓶、燒杯、試管、碘瓶、容量瓶、石 蕊試紙。
㈡ 試藥
                二硫化碳、醋酸、醋酸鎘、氫氧化鈉、甲基 紅、硫酸、澱粉、鹽酸、碘化鉀、碳酸氫 鈉、碳酸鈉、氨水均採用試藥級。乙醇購自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為藥典級。
 
㈢試藥之配製 1.  10%醋酸溶液:量取醋酸60 mL以水定容至 100 mL 2.  10%醋酸鎘溶液:稱取醋酸鎘10 g以水定容 至100 mL 3.  氫氧化鈉溶液:稱取氫氧化鈉4.3 g以水定 容至100 mL 4.  0.1 %甲基紅指示劑:稱取甲基紅0.1 g以 80%乙醇溶液定容至100 mL 5.  30 %硫酸溶液:量取硫酸30.6 mL以水定容 至100 mL 6.  澱粉指示劑:稱取澱粉1 g溶於水10 mL, 再徐徐加入沸水200 mL中,取上層液,使 用時新鮮配製 7.  8.4%鹽酸溶液:量取鹽酸23.4 mL以水定容 至100 mL 8.  碘化鉀試劑:稱取碘化鉀16.5 g以水定容至 100 mL9. 移動相溶液:1 mM碳酸氫鈉溶液與3.2 mM 碳酸鈉溶液以1:1(v/v)之比例混合 10. 11.6 %氨水:29%氨水與水以2:3(v/v) 之比例混合
 
㈣標準品溶液 1. 0.1 N碘標準滴定液(1 L)、0.1 N鹽酸 標準滴定液(1 L)、0.1 N硫代硫酸鈉 (Na2S2O3)滴定液(1 L)(購自Merck公 司配製好之標準溶液) 2. 1000 ppm溴酸根、鈉離子及鉀離子標準品 溶液(均採用試藥特級)
 
三、儀器設備: ㈠pH 測定器 ㈡自動滴定儀:Metrohm 751 GPD Titrino ㈢離子層析儀 (IC):Metrohm IC 732 分析條件: 層析管:Anion:Metrosep A Supp 5-250 Cation:Metrosep C3,或同級品 檢出器:Conductivity detector 移動相:1 mM 碳酸氫鈉:3.2 mM碳酸鈉 (1:1, v/v) 流速: 0.7 mL/min 注入體積:50 µL 四、實驗方法(14-17) :
 
㈠第一劑:
 
1. pH值:pH 測定器分別使用校正液(pH = 7.0,pH = 4.0)進行校正,檢體若為液體 直接供作檢品溶液。檢體若為膏狀或泡沫 狀,則稱取檢體0.5 g,置入10 mL的容量 瓶中,混勻,以水定容,供作檢品溶液。
 
2. 鹼度:
 
⑴取檢品溶液10 mL置於100 mL容量瓶, 加水稀釋至100 mL。
 
⑵取稀釋液20 mL置於三角錐瓶,滴加甲 基紅試液2滴。
 
⑶以0.1 N HCl滴定溶液,由黃滴定至粉 紅。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Ann. Rept. BFDA)
 
⑷計算公式: 鹼度 (mL) = 0.1N HCl溶液滴定體積(mL) × 檢品溶液定容體積(mL) 檢品溶液取樣體積(mL)/檢品取樣量(mL)
 
3. 鑑別:
 
⑴Thioglycolic acid:取檢品2 mL,加水 稀釋至10 mL,以10%醋酸溶液調至酸 性後,再多加10%醋酸溶液5 mL混合均 勻,加10%醋酸鎘溶液2 mL,混合之, 即生白色膠狀沉澱;加過量之11.6%氨 水振搖之,則沉澱溶解,即為Thioglycolic acid陽性。
 
⑵銨鹽:取檢品5 mL,加氫氧化鈉試劑3 mL,以90℃加熱至產生蒸煙後,用石蕊 試紙測試氣體,若試紙由紅變藍,即為 銨鹽陽性。
 
4. 含量測定:
 
⑴Thioglycolic acid:取檢品10 mL,置100 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混合均勻,供 作檢品溶液。取檢品溶液20 mL,置250 mL碘瓶中,加水50 mL及30%硫酸溶液 5 mL,加熱板105℃,煮沸5分鐘,冷確 後,加入澱粉指示劑3 mL,以0.1 N碘液 滴定至藍色為止。另取水20 mL作一空 白試驗校正之。每mL之0.1 N碘液相當於 0.009212 g之Thioglycolic acid。
 
⑵)計算公式:
 
Thioglycolic acid(%)(W/V) = 0.009212 × 0.1N碘液消耗量(mL) ×力價 × 100 檢品取樣量(mL) × 檢品溶液取樣 體積(mL)/檢品溶液定容體積(mL)
 
㈡第二劑:
 
1. pH值:同五、(一)1.方法。
 
2. 鑑別:
 
⑴溴酸鹽:取檢品溶液1 mL加水稀釋至 100 mL,再稀釋1000倍,以離子層析法 與溴酸根之標準品溶液進行比對。取市 售1000 ppm標準品溶液1 mL,以去離子 水定容至1000 mL,配製成1000 ppb溴酸根標準品溶液進行分析,再以標準品溶 液滯留時間比對檢體之滯留時間,相差 在± 0.5 min.之內,判定為含有溴酸鹽。 若溶液溴酸鹽濃度值大於100 ppb,需再 進行化學鑑別試驗,取檢品1 mL置於試 管中,慢慢滴加濃硫酸2 mL後搖勻,冷 卻後加二硫化碳(CS2)2 mL振搖,則CS2 層呈黃~紅色,判定為溴酸鹽陽性。
 
⑵鈉鹽或鉀鹽之鑑別: 取檢體1 mL加水稀 釋至100 mL,再稀釋1000倍,並以離子 層析儀進行比對。取市售1000 ppm標準 品溶液1 mL,以去離子水定容至1000 mL配製成1000 ppb鈉離子及鉀離子標準 品溶液進行分析,再以標準品溶液滯留 時間比對檢體之滯留時間,相差在± 0.5 min.之內,判定為鈉鹽或鉀鹽陽性。
 
3. 含量測定:
⑴溴酸鹽:精確量取檢品2.5 mL,置100 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混合均勻, 供作檢品溶液。精確量取檢品溶液10 mL置250 mL碘瓶中,加碘化鉀試劑及 8.4%鹽酸溶液各10 mL,密蓋放置暗處 5分鐘。加入澱粉指示劑3 mL,以0.1 N 硫代硫酸鈉溶液滴定,並記錄其體積V (mL)。每1 mL 0.1 N硫代硫酸鈉溶液 相當於0.002515 g溴酸鈉或0.002784 g溴 酸鉀。
 
⑵計算公式:
 
溴酸鈉 (%)(W/V) = 0.002515 × 0.1N硫代硫酸鈉溶液消 耗量(mL) ×力價 檢品取樣量(mL) × 檢品溶液取樣 × 100 體積(mL) /檢品溶液定容體積(mL) 溴酸鉀 (%)(W/V) = 0.002784 × 0.1N硫代硫酸鈉溶液消 耗量(mL) ×力價 檢品取樣量(mL) × 檢品溶液取樣 × 100 體積(mL) /檢品溶液定容體積(mL)市售燙髮劑化粧品品質及溴酸鉀成分調查 結果與討論 本調查係由各縣市衛生局就轄區內美髮院、 美容美髮材料行、百貨行等處抽驗市售產品,共 抽得68件,各縣市抽驗件數如表一,以台北市 抽驗24件佔最多。
 
檢體國別分布情形如表二, 其中國產品59件,輸入品7件,未標示國別者2 件,未標明國別者其製造廠廠名、廠址標示不清 或以外文標示,故難以判斷。抽樣地點分佈及件 數如表三,以美容美髮材料行32件最多,美髮院 28件居次。檢驗結果分別依據衛生署燙髮用劑 中第一劑以硫醇基乙酸、第二劑以溴酸鹽為主成 分之冷燙二劑式公告(2,3,5) :89.06.29衛署藥字第 89037945號、87.06.10衛署藥字第87032508號公告 及94.04.21衛署藥字第0940306865號公告禁用溴酸 鉀成分予以判定,結果顯示品質皆符合上述公告 基準。
 
化粧品產品標示管理係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 條例第六條、衛生署90年公告之外包裝全成分標 示之規定,另依95年公告針對冷燙劑之標籤、 仿單或外盒包裝須顯著標示等(18,19) 。
 
本次調查結 果檢體標示不符合規定項目及件數如表四:標 示不符合件數有63件(佔92.6%),其中國產品 55件,輸入品6件,未標示國別者2件;標示不 符之項目以全成分標示不全最多,有54件(佔 79.4%),注意事項標示不完整次之,有35件 (佔51.5%)。
 
由數據顯示,燙髮劑產品之標示 問題嚴重,需加強管理。 本局曾於73、74、79、82、83、87及93年 度,分別針對市售冷燙劑品質進行調查,品質不 符比率如表五所示,結果顯示衛生署86年5月20日 「燙髮劑之抽驗或品質調查,依據公告限量為品 質判定基準」公告前,市售檢體品質與原廠規格 不符之情形相當嚴重,分別為90.0、80.0、95.7、 62.0及42.5%,86年度衛生署公告後,本局分別於 87及93年間,再度執行該項調查,品質不符公告 限量的比率降為5.7及3.6%。
 
本年度之品質調查結 果均符合上述衛生署公告基準規定,可見業者對 於其燙髮劑產品已逐年建立品質安全的概念。冷 燙劑之標籤、仿單或外盒包裝標示,不符合規定 者仍高達92.6%,使用已註銷或已逾有效期限之 許可證字號者達30.9 %,顯示針對未辦理查驗登 記又標示不明的製品,仍有加強管理之必要。
 
為避免頭髮、頭皮在使用燙髮劑時受到不當 之傷害,建議消費者在燙髮時,不管是自行選購 或由美容院提供,仍應注意產品標示,宜選擇標 示有核准許可字號,不宜購買標示不明、誇大不 實之產品,始能確保使用安全。 參考文獻
 
1. 新化粧品學。合計圖書出版社。 表一、各縣市衛生局抽驗檢體件數分析表 抽樣縣市 件數 台北市 24 台北縣 7 高雄市、台中市 各5 桃園縣、台南市 各4 新竹縣、花蓮縣 各3 台中縣、嘉義市 各2 台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澎湖縣 各1 合計 68 表二、
 
市售燙髮劑檢體來源國別分析表 出產國別 件數 國產 59 輸入 日本 4 美國 2 義大利 1 小計 66 未標示 2 總計 68示之規定,另依95年公告針對冷燙劑之標籤、 仿單或外盒包裝須顯著標示等(18,19) 。本次調查結 果檢體標示不符合規定項目及件數如表四:標 示不符合件數有63件(佔92.6%),其中國產品 55件,輸入品6件,未標示國別者2件;標示不 符之項目以全成分標示不全最多,有54件(佔 79.4%),注意事項標示不完整次之,有35件 (佔51.5%)。由數據顯示,燙髮劑產品之標示 問題嚴重,需加強管理。
 
本局曾於73、74、79、82、83、87及93年 度,分別針對市售冷燙劑品質進行調查,品質不 符比率如表五所示,結果顯示衛生署86年5月20日 「燙髮劑之抽驗或品質調查,依據公告限量為品 質判定基準」公告前,市售檢體品質與原廠規格 不符之情形相當嚴重,分別為90.0、80.0、95.7、 62.0及42.5%,86年度衛生署公告後,本局分別於 87及93年間,再度執行該項調查,品質不符公告 限量的比率降為5.7及3.6%。本年度之品質調查結 果均符合上述衛生署公告基準規定,可見業者對 於其燙髮劑產品已逐年建立品質安全的概念。
 
冷 燙劑之標籤、仿單或外盒包裝標示,不符合規定 者仍高達92.6%,使用已註銷或已逾有效期限之 許可證字號者達30.9 %,顯示針對未辦理查驗登 記又標示不明的製品,仍有加強管理之必要。 為避免頭髮、頭皮在使用燙髮劑時受到不當 之傷害,建議消費者在燙髮時,不管是自行選購 或由美容院提供,仍應注意產品標示,宜選擇標 示有核准許可字號,不宜購買標示不明、誇大不 實之產品,始能確保使用安全。
 
參考文獻 1. 新化粧品學。合計圖書出版社。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Ann. Rept. BFDA) 行政院衛生署
 
。89.06.29衛署藥字第89037945 號公告。
 
行政院衛生署。8.06.10衛署藥字第87032508號 公告。
 
行政院衛生署。86.05.20衛署藥字第86030828 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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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84.08.23衛署藥字第84056021 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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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市售冷燙劑 之品質調查。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 13: 327-331。 張美惠、黃春子、蘇柳青、鄭秋真。
 
1995。市 售冷燙髮劑化粧品之品質調查。藥物食品檢驗 局調查研究年報,13: 317-326。 周秀冠、蔡易達、蔡玉雲。
 
1995。市售冷燙劑 之品質調查。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 13: 327-331。 黃守潔、黃琴喨、黃明權、鄒玫君。市售燙髮 劑品質調查。
 
93年度藥物品質監測計畫報告。 謝彭生,化粧品衛生試驗法註解(增訂第二 版),供學出版社p18~p24。 常用藥物化粧品檢驗方法專輯
 
(一),行政院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常用藥物化粧品檢驗方法專輯
 
(二),行政院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表四、市售燙髮劑標示不符規定項目及件數分析表 不符規定項目 國產 件數(%) 輸入 件數(%) 未標示國別 件數(%) 合計 件數(%)
 
製造廠名或廠址以英文標示 13(19.1) 0 2(2.9) 15(22.0)
 
許可證已註銷或已逾有效期限 21(30.9) 0 0 21(30.9)
 
未標示出廠日期或批號 9(13.2) 2(2.9) 2(2.9) 13(19.0)
 
未標示製造廠名稱或廠址 19(27.9) 1(1.5) 2(2.9) 22(32.4)
 
製造廠與許可證不符 3(4.4) 0 0 3(4.4)
 
未標示全成分 47(69.1) 5(7.4) 2(2.9) 54(79.4)
 
內外盒許可證標示不符 1(1.5) 0 0 1(1.5)
 
注意事項不完整 34(50.0) 0 1(1.5) 35(51.5)
 
合計件數* (%) 55(87.3) 6(9.5) 2(3.2) 63(100) *
 
由於一件檢體標示不符規定項目不只一種,因此會有重複計數結果 表五、歷年市售燙髮劑品質不符規定比較表 年度 檢驗件數 品質不符規定 件數 (%)
 
73 30 27(90.0)
 
74 90 72(80.0)
 
79 70 67(95.7)
 
82 108 67(62.0)
 
83 120 51(42.5)
 
87 105 6(5.7)
 
93 165 6(3.6)
 
96 68 0 註:
 
1. 86年度以前之調查係以廠規為判定基準
 
2. 86年度以後之調查,則依衛生署86.05.20衛署藥字第 86030828號公告「燙髮劑之抽驗或品質調查,以公告限量市售燙髮劑化粧品品質及溴酸鉀成分調查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常用藥物化粧品檢驗方法專輯(四),
 
行政院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行政院衛生署。95.12.25衛署藥字第0950346818 17. 18. 號公告。
 
行政院衛生署。90.11.05衛署藥字第0900071596 號公告。
 
19. Investigation on Quality and Adulteration of Potassium Bromate in Permanent Wave in Taiwan Area MEI-HUA LIEN, YU-PEN CHEN, MING-CHUAN HUANG AND MEIR-CHYUN TZOU Drug Chemistry Division ABSTRACT In order to assess the quality and the adulteration of potassium bromate in the commercial permanent wave, sixty-eight samples were collected from beauty saloons and cosmetics stores in Taiwan by local health authorities from January to April, 2007. The contents of active ingredients, pH value, alkalinity and labeling were examin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all of the sixty-eight samples complied with the quality requirement of regulation, but sixty-three samples (92.6%) failed to meet the labeling regulation. Key words: cosmetics, permanent wave, potassium bromate
 
以上文章公告轉載於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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